[本地民声] 安徽开网约车副镇长被行政警告 涉违规营运罚5千

29
回复
174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复制链接]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楼主
发表于 2016-7-9 16:0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2016年07月09日 06:21
来源:新安晚报








1620人参与 4评论


原标题:安徽开网约车副镇长被行政警告,事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7月8日消息,当天下午,歙县(纪委)监察局发布“关于王村镇副镇长洪升违纪问题的处理通报”,称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的举报属实,经研究决定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该通报称,2016年6月15日上午,(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经查,情况属实。
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鉴于事发后,洪升主动交代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据了解,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也对这起违规营运案作出处理,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洪升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收藏
收藏0
分享
分享
分享
淘帖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沙发
发表于 2016-7-9 17:31: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
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6-7-10 09:49: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上班时间私车拉客,也真有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6-7-10 15:15: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减轻处分的情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下室
发表于 2016-7-10 18:47: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池州查查网,让全世界都能看到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6-7-10 18:47: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池州查查网,一个来了就不想走的地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6-7-10 18:47: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7-10 18:48: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6-7-10 18:48: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6-7-10 18:48: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涉企举报专区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

联系我们

0566-2811007

服务热线
客服QQ:383567226
市场部电话:0566-2811007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网站地图|池州查查网 ( 皖ICP备18025548号-1

皖公网安备 34170202000005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