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级会计从业资格审批7月起下放至市县 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自2016年7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证省级审批和服务项目按属地原则全部下放至市县。原应当调入安徽省财政厅的,一律调入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局,省政务中心财政窗口不再受理下放项目。 据了解,此次下放项目包括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两类。其中,行政审批项目为省级会计从业资格证认定;公共服务项目包括省级证书信息变更、调转登记、遗失补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视同办理、会计人员奖励登记、有效期满换证、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备案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业务。 其中,在肥省直及中央驻皖在肥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业务由合肥市财政局负责,鼓励原属省财政厅管理的会计人员将会计从业资格由合肥市财政局有序调转到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 省财政厅指出,下放省级会计从业资格审批和服务项目是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具体体现。各地要切实履行好行政审批职责,积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会计人员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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