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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并明确指出,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
鼓励采用树葬、海葬等非土葬方式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节地生态安葬的内涵,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
到“十三五”末,在巩固和提高全国年均火化率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实行奖补激励政策,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和墓位面积超标得到有效治理。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四项主要任务
1
着力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
在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在火葬区,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和骨灰立体安葬等方式,倡导建设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倡导选择节地型遗体墓位以及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
2
着力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
按照把握总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通过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按比例配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等方式,强化安葬设施的生态功能。
3
着力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
创新生态安葬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提供网上预约、服务热线、咨询窗口等便捷方式,拓展全程引导、交通保障、悲伤抚慰等服务项目。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与殡葬服务融合发展。
加强安葬后续日常管理,注重环境绿化美化,引导文明低碳祭扫,保持墓区整洁肃穆。根据安葬服务协议及墓位使用周期,积极推进墓穴循环使用。
4
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文化
积极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坚决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费等不良丧葬风气,切实增强参与节地生态安葬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积极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
要求各地摆上议事日程 明确指出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
《指导意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从党员干部的自身要求、带头示范、行为监管等三个方面予以明确: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到;党员干部要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还要教育和约束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按要求举办丧事活动;要依法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的殡葬违纪违规行为。
把增强改革吸引力、提升群众获得感放在首位
《指导意见》指出,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海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群众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地区,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利用重要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祭奠活动;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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