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民声] 放开户籍限制 激发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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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9 10:3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户口不再有农业和非农业之分,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城镇居民待遇;只要在池州市有稳定住所,外来人口也能申请登记常住人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日前出台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打破了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壁垒”,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2月17日,我市召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新闻发布会,记者就意见中的亮点进行了梳理。
    【全面放开落户条件限制】
    在我市城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房屋)的人员,本人、配偶及夫妻双方的近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落户。对在本市城镇购房的外地居民,可以凭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本人、配偶及夫妻双方的近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落户。
    【创新和规范人口管理】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逐步建立与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无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完善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建立方便公民办事的电子档案,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扎实做好户口管理基础工作: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纠正“重、漏、错、假”户口问题,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为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对于因历史原因清理了重复户口的人员,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重复户口注销证明材料,及时更新有关信息或更换相关证照,确保其正常参与相关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
    【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公民垮县级区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市城镇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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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2-19 11:24: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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