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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高度重视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针对办理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调,跟踪落实,2015年,承办的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提案主办件32件(其中1件为市政协主席督办重点提案),会办件19件,另有区政协提案1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办理答复。
自市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结束后,该局立即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所承办的政协提案资料逐件审阅,详细了解承办的政协提案内容。在提案办理措施上,强化责任、调度和规范机制。对提案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打破科室界限,统筹安排人员参与办理;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办理工作实行跟踪问效;在完善提案受理、交办、催办、会办、查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五定”、“六关”的管理责任制,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把关、局长审核,按统一格式整理、核对、签发。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该局紧紧围绕“办前有沟通、办中有交流、办后有反馈”,积极与政协委员见面沟通,主动了解委员们在想什么、建议什么,努力让委员们对办理工作态度、办理过程、办理答复件、办理结果满意,真正把提案作为部门履行职责、了解民意、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同时,针对委员提出的提案事项,进行仔细分析,拟定调研提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对策,力求使提案办理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及时与相关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加强联办效果,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此外,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根据轻重缓急和工作难易程度,按时序按步骤予以落实,将有序推进委员提案的落实作为检验提案办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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