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三大队查处1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酒驾”查处行动统一部署,12月17日晚,池州公安交警高速三大队大渡口中队在东至县城区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查获1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2月17日21时许,高速三大队民警在东至主城区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期间一辆白色现代轿车从远处驶来,在发现交警在前方检查后,该车便立即停靠路边,民警在发现该车异常后,快速跑过去检查,发现车上正副驾驶位的一男一女正准备调换座位,再仔细一看,驾驶员满脸通红,一身酒气。经询问,驾驶员吴某承认当晚和朋友在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两杯白酒,想着这么冷的天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送朋友回家。车子开到交警查处酒驾卡点发现有交警,于是立即停车准备换同车的朋友帮忙开车,试图逃避检查,没想到还是被识破。后经酒精呼气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69.8mg/100mL。执勤民警依法对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