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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印发了《池州市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从2014年起,用3年至5年时间,全面建设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提升全市防扑火综合能力,实现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10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下,确保国家级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和牯牛降自然保护区的安全。
《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严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实行火灾责任事故倒查制度;建设覆盖全市的信息体系,建立健全林火监测系统,实现全市重点林区瞭望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森林防火救灾组织体系建设,形成健全稳定、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广泛推行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重点管理单位工作制度和责任人“约谈制度”;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落实完善森林防火优惠政策,加大财税、保险等政策方面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森林防火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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