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优化部分病种认定标准的通知》,从本月起,将脊髓性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慢性荨麻疹4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执行统一的认定标准、门诊药品目录及基本医保报销限额。
新增病种及年度报销限额
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 及优化部分病种认定标准的通知 池医保秘〔2023〕65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处、发展规划处,局属机构,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管理,更好保障参保群众的门诊医疗需求,现就扩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优化部分病种认定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病种保障范围。立足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将脊髓性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慢性荨麻疹4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执行统一的认定标准、门诊药品目录及基本医保报销限额。参保患者经认定符合病种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慢特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二、优化病种认定标准。结合临床诊疗技术发展、便民服务需求等,对前期已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等22种疾病,优化、简化病种认定标准,方便参保群众申请及认定。
三、加强经办服务管理。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及时更新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药品信息数据库,供各统筹地区下载使用,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编码对照维护。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门诊慢特病政策的宣传培训,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方便参保群众办理慢特病认定,及时获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
附件:1.新增病种及年度报销限额 2.新增病种认定标准 3.新增病种门诊用药目录 4.新修订部分病种认定标准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
来源 /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