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您好,请问发生了什么纠纷,我们马上解决。”
今年4月8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陵阳所接到一起电话投诉,投诉人称于4月4日在陵阳镇徐某某车行更换电瓶车电瓶花费550元,而后发现电瓶上的生产日期为当天的日期(4月4日),怀疑此电瓶是假冒产品,请求予以退款。
接上述投诉后,陵阳所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来电人一同前往被投诉的徐某某车行进行核查。根据被投诉人现场解释与电池生产厂家电话沟通结果:该电池上标注的“0203-23-0404”表示的实际生产日期应为2023年2月3日,而非2023年4月4日,电池无虚标生产日期的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细心调解,被投诉人承诺为来电人购买的电瓶提供一年的质保。工作人员现场告知来电人上述情况,并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电话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该投诉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3年以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实际,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提高投诉调解办结效率,截至4月28日,全局本年度共接到线上投诉296起,办理过程、办理结果满意率均为100%,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青阳县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真真切切做到了“投诉调解解民忧,高效服务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