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让农村低收入群体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据悉,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已由原来的重建2万元/户、修缮0.6万元/户分别调整到3万元/户、1万元/户。2022年,107户危房改造户共计拨付资金201万元,资金补助提高55%,减轻农村低收入群体因建房、修缮房屋而造成的经济压力。近日,我市2023年97户农村危房改造149.8万元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已下达我市各县区,其中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9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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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落实乡镇、村常态化监测和危房动态“清零”的主体责任,重点监测农村低收入群体及预警信息户住房安全情况,实现动态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2022年,我市共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明白卡”13000余份、“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挂图及宣传手册41000余份;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12场,培训人员985人,进一步提升我市乡村建设工匠专业技能,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确保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扎实推进。 来源:池州市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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