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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消息:记者纪良发 报道9月14日,记者从池州无线电管理处获悉:2021年9月1日,修订后的《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修订施行标志着我省无线电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迈入新阶段,将推动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池州无线电管理处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
据了解,《条例》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了无线电频率许可审批流程,删除不必要的前置审批要求,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条件,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范围。
《条例》注重发展服务社会,为频率资源的有效开发,安全利用以及各类无线电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条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了对无线电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故意发送、接收与其台(站)用途无关的信号,为非法设置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等无线电台(站)提供便利条件、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压制、阻断、干扰设备等相关违法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提高了罚款金额,对于非法的无线电发射活动,《条例》赋予了无线电管理机构暂扣设备、查封电台、技术阻断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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