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从杭州富阳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两起寻衅滋事案,打掉了一个以“花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花姐”姓洪,1978年出生,富阳人,个子不足一米六,曾因赌博被行拘。
检方指控,2016年至2018年间,洪某纠集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等,多次在富阳区酒吧、饭店、娱乐会所等地,采用赤膊露纹身、言语威胁、砸酒瓶等手段,强行要求被害人免费招待或仅支付部分费用,致使被害人损失上万元,并造成多人受伤。
2017年2月,洪某纠集六七人到被害人经营的酒吧,要求由其派人“看场子”,遭拒绝后,纠集10余人多次到该酒吧,通过霸占舞池、辱骂工作人员等扰乱经营秩序。
2018年8月,该团伙骨干朱某某等在某娱乐会所因敬酒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对被害人张某等实施殴打,还逼迫被害人许某、张某、宋某等下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等多次到酒吧、娱乐会所、饭店,采用滋扰客人、故意毁坏财物、赤膊露纹身等手段,以及占坐等妨碍正常经营的行为,强行要求免费招待或仅支付小额费用,扰乱正常经营,致使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集团,应从严惩处。
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对七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5年10个月并处罚金,其中洪某被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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