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污染治理强力推进 超标排放的餐饮业油烟,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我区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我区将主城区清风街道、杏花村街道、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江口街道等管辖区域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餐厅餐馆和单位食堂)纳入到治理范围内,对于纳入治理范围的餐饮单位,均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且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能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油烟排放稳定达标,设备噪声不超标、不扰民。对三个基准灶头以上(含三个基准灶头)的新、改、扩建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将督促办理环评手续。我区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对在排查中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异味处理设施、油烟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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