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连日来,青阳县委、县政府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认真查摆问题,要求全县上下须正视不足,真抓实干、明确责任、精准施策,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一是明确措施,认真整改。针对省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工作通报及督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反思问题的根源,围绕提高认识抓整改、围绕完成任务抓整改、围绕健全责任抓整改,围绕培训提高抓整改、围绕完善资料抓整改,逐一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整体成效。 二是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双包”职责。选派优秀副科级年轻干部挂职乡镇党委副书记,专职分管扶贫开发工作;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专人专职,专门从事扶贫工作;各村配备一名扶贫专干并落实工作经费。帮扶单位强化对帮扶村帮扶力度,结合各村实际,帮助村级发展集体经济;所有帮扶责任人要将帮扶工作落实到位,一年上户不少于4次。 三是加强工作联动,严格工作纪律。脱贫攻坚工程各牵头单位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县级实施方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明确1名领导分管扶贫工作,确定1名联络员。从110个帮扶单位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帮助完善村级档案资料,对所有贫困户逐户上门,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检查各级帮扶责任人帮扶职责落实情况, 四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年度减贫任务。要求各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在10月底前完成,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报账和资金拨付。所有到户项目资金10月底全部兑现到位。同时结合实际工作进展,将减贫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指导督促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确保出列贫困村本年度末贫困人口发生率低于2%。 五是从严督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委监察部门开展不定期督查,强化扶贫责任追究制度,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将进行问责。以纪律保障扶贫,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监督机制等有效途径,确保全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安全高效、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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