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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东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尧城路县工商银行门前时,发现一辆无牌黑色轿车自尧城路经过大转盘沿着建设路,驶往新区。民警立即通知在该车通往新区的必经之路击攘桥处的站岗民警实施拦截,巡逻车紧随其后,前后夹击。截停该车后,发现该驾驶人竟是“裸驾”,既未携带驾驶证、又未携带行驶证。民警对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对驾驶人冯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三种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4分,扣留其驾驶证转递至车管所进行满分学习。所持的B2驾驶证将降为C1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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