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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池州日报
7月份以来,我市连降暴雨引发洪涝灾害,造成全市大面积房屋受损。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倒塌农房1370户、3933间,严重受损1892户、3485间,一般损坏5453户、10359间,多处学校校舍受损。灾后,我市迅速行动,多举措推进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所有受灾校舍在9月1日前修复、重建到位,其他受灾房屋年底前修复、重建到位。
我市各地成立倒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服务,及时帮助重建户解决实际困难。全面开展危房排查、安全鉴定,在前期排查、核查、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核程序,确定重建对象;结合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编制住房重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实行分类安置,农村倒塌房屋、D级危房、地质灾害点及易涝低洼地房屋,进行易地安置,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安置;受灾村民进城购房安置,享受进城购房相关优惠政策;县城及乡镇范围内受损房屋申请调整纳入到2016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积极争取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资金,统筹上级补助及民政救灾资金、农房保险资金等集中用于灾后重建;优先保障灾后新建安置点和集中建房土地指标;鼓励引导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用于支持灾后房屋重建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所有受灾房屋项目的行政性审批事项,一律从简;发动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投工投劳等办法帮助住房灾后重建。此外,及时对恢复重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倒计时督查,确保全市重建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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