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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公布了第二批15个安徽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15名安徽省岗位学雷锋标兵,我市东至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和石台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小兵分别获得“安徽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安徽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光荣称号。
据悉,此次命名并公布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涵盖了企业、机关、窗口单位等基层单位,覆盖了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命名公布这批示范点和标兵,旨在组织推动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学习宣传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先进事迹,运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推动岗位学雷锋活动、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让雷锋精神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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