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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节日期间的生活质量,改善群众的生活空间,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节日期间城乡群众文化生活,积极营造欢乐、祥和、文明、有序、勤俭的节日氛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在2016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广泛开展“文明创建不放松,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创建活动。
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我市常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持续巩固“十大专项行动”成果,围绕节日期间市容市貌、交通秩序、背街小巷、户外广告、小区环境、市场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市容环境巩固提升行动、交通秩序巩固提升行动、农贸市场管理提升行动、居民小区管理服务巩固提升行动和农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强化城乡环境整治,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不降低,要求不放松,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群众文化活动、未成年人传统美德教育活动等“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慰问帮扶、“邻里守望”、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突出人文关怀,引导城乡广大群众更新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形成和谐友善、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喜庆欢乐、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文明创建不放松,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创建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要积极创新活动形式,顺应群众节日生活的新特点,多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增强活动的普及性和吸引力,引导人们在感受文化氛围、享受节日快乐的过程中,提升文明素质;要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把群众作为活动的主角,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和情感,结合当地传统和民俗特点,精心策划,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节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节日知识、报道节日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展示特色民俗文化,传播文明新风,共同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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