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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公安交警严查大货车夜闯禁区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年伊始,为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宁的生活环境,针对少数货车闯禁区现象,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连日来共查获14起大货车闯禁区交通违法行为。
1月9日晚7时至次日6时、1月11日凌晨0时至4时,直属一大队安排一组警力定点检查,另一组警力在主城区大货车易闯禁区路段巡逻,分别在市区平天湖大道、九华山大道等处共查获皖R06667、皖R08533、皖R07489、皖R08478、皖R08779、皖R07278、皖R07610、皖R08416 、皖R06959 、皖R07155 、皖R06098、皖R07213 、皖R06735 、皖R07260等14辆运输矿石大货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现场对该6名大货车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责令驾驶人原路返回。
据了解,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大货车闯禁区交通违法行为,还市民一个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在此,池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大货车驾驶人:货车进入城区,必须经过公安交警部门审核批准,在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大货车驾驶人请自觉抵制超速、超载、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关爱生命,人人有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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