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池州公安交警 于 2016-1-18 13:02 编辑
5月25日晚,池州公安交警高速一大队在高速路口大力开展酒驾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查获首例—残疾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据高速一大队民警介绍,5月25日晚上8点左右,对一辆路过的蓝色小轿车驾驶员杨某进行快速酒精检测时有了报警反应,该驾驶员杨某立即表情慌张,称其为残疾人,请求给予“照顾”。经调查,该车驾驶人杨某因小儿麻痹症导致右腿残疾,驾照准驾车型为“C5”,该机动车经过车管所审核是合法改装的机动车。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杨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48.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据杨某叙述称其是中午在朋友家喝了酒,休息了一下午之后。傍晚接到家里的电话,感觉酒精也散的差不多了,抱着侥幸心理从站前区往里山方向行驶。结果在半路上被民警查获。民警对杨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以及侥幸心理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杨某此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着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以及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的违法处罚。 池州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家人还有他人的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尤其是残疾的腿脚不方便的驾驶员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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