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池州市发改委公布《关于池州市 体育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此前报送的关于池州市体育中心项目的建议书。批复件称,建设体育中心举旨在促进池州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发展,响应国家全民 健身战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
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单位为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池州市升金湖路与东至路交口东北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新建一座三级体育场、一座四级游泳馆和一个中型全民健身中心,总建筑面积31010平方米。其中体育场建筑面积22610平方米,1.9万座席;游泳馆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800座席(含500个固定座席);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采暖通风与空调、室外道路、室外停车场等设施。
批复件显示,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6277.7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专项债和市财政配套资金解决。据介绍,按照流程,批复后,项目单位需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明确资金来源和编制融资平衡方案,并依法完善规划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审核 意见、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后,再报池州市发改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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