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池州市民政局发布《池州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池州市行政管辖范围,规划对象为规划范围内的殡葬设施。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3.规划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池州市城市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4.规划目标:以完善池州市殡葬设施体系、合理确定池州市殡葬设施的规模和空间结构、全面提升池州市殡葬服务水平、引导池州市殡葬改革、实现用地统筹、节约土地为目标。 5.规划布局:结合各街道、乡镇殡葬设施建设需求,考虑村庄布局现状及服务半径,确定殡葬设施布局形成市县级—镇(街道)级两级殡葬设施体系,规划殡葬设施共60处,其中贵池区共16处(包括1处市级公墓,1处殡仪馆,14处公益性公墓),东至县共17处(包括2处县级公墓,1处殡仪馆,14处公益性公墓),石台县共10处(2处县级公墓,包括1处殡仪设施,7处公益性公墓),青阳县共17处(包括3处县级公墓,1处殡仪馆,13处公益性公墓)。 同时鼓励各行政村远期通过村庄建设用地整理、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腾挪用地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作为镇级公益性公墓的补充。殡葬设施选址将用地规模和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6.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到2025年,各县区在已有公墓基础上,通过选址新建的形式,满足本县区规划近期的公墓安置需求。 (规划截图)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30天,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0566-2039349,联系地址:池州市民政局。 ▲扫描上方二维码 了解规划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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