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解决办事繁、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改善营商环境,近日青阳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青阳县全面推行“证明免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开展证明免交、证照免带、办事免跑、政策免申、轻微免罚创建工作,多项证明事项不再索要证明材料。
“证明免交”定范围。据了解,原来企业群众找行政机关办事,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向行政机关提供其他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如今,行政机关为便利服务企业群众,通过直接取消、数据查询、共享证明、部门核验、告知承诺方式即可实现原证明事项的办理,不再需要企业群众跑腿开具证明材料。创建“五免城市”,并不是不需要证明,而是不让申请人“跑腿”去开证明。免于提交的“证明材料”是指公民、法人未持有的,由县内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不包括公民和法人自己持有的各类证照等自证材料、审核材料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和诉讼证据。
“事项清单”严标准。为打造池州“五免之城”,按照“全面开展清理,取消一批证明”“推动数据共享,共享一批证明”“落实告知承诺,承诺一批证明”“实施部门核验,核验一批证明”四种模式,取消清理一批无法律依据的证明。青阳县政务服务领域第一批拓展免交证明事项清单,涉及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规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水局等共31个行业主管部门。
“证明事项”受监督。下步,免交证明事项清单将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汇总形成我县《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分批次公布免交证明事项清单,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实现本县范围内“无证明”。
欢迎光临 池州查查网 (https://bbs.chizhouchacha.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