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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娱乐企业非法使用童工,被查处 [打印本页]

作者: 只想舞一剑    时间: 2023-4-23 08:44
标题: 2娱乐企业非法使用童工,被查处
4月21日,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通报了2023年4月三起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和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十余日,分别被池州市人社局依法处以5000元的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3月30日,当事人汪某到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投诉,反映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工作人员在受理登记其投诉事项的过程中,获知汪某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1日在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从事服务员工作,经核对汪某身份信息,发现汪某未满16周岁,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和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童工。
池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于2023年3月31日立案后依法展开调查。经查,池州一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13日至3月21日,池州篷莱宫娱乐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9日至3月12日、3月23日,分别雇佣童工汪某,共计工作14日。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池州市人社局分别对两家用人单位处以各罚款5000元的处罚

新闻多一点:何谓童工
按照《劳动法》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非法使用童工一直是劳动用工的“高压线”。“今日池州”在此提醒所有用人单位,一定要仔细核查劳动者年龄、身份等信息,禁止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绝不允许心存侥幸非法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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