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安徽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这些单位和场所应当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装置。该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指出,地震预警,是指在地震发生后,破坏性地震波到达可能遭受破坏的区域前,利用地震预警系统自动快速获取地震信息,并自动向该区域发出警报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地震预警系统,包括地震监测系统、地震监测数据传输和处理系统、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 管理办法明确,核设施、大型水库、轨道交通、高速铁路、枢纽变电站、输油输气管线(站)、矿山、石油化工、重要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以及其他可能由地震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装置,并将安装装置报当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的学校、医院和大型商场、体育馆、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和播发装置。 鼓励其他地区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和播发装置。 管理办法指出,地震预警信息由全省地震预警系统统一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发震时间、震中、震级、破坏性地震波预计到达时间和本区域预估地震烈度等。 (来源:安徽网、今日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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