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下调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价格不超过14元/人次,多人混检价格不超过2.6元/人次。 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为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上浮为零,下浮不限。项目具体规范及价格见附件。 三、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和服务管理。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5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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