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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池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出台 [打印本页]

作者: 波士早晨    时间: 2022-6-19 11:11
标题: 池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出台

6月15日,中考第二天。全市中考各项工作正按时序稳步推进。备受广大师生和家长关注的池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将达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

1问:招生范围如何?

答:公办普通高中于所在地县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经所在县区教体局申请,市教体局在市域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九华山初中毕业生主要纳入青阳县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也可报考池州市内其他普通高中。

2问:招生规模和计划如何确定?

答:对照相关要求,综合本地生源情况等,采取自下而上、再由上而下方式,科学编制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各县区对存在大班额、违规招生的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核减今年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超范围、超计划招生。秋季编班时,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报班额不得超过55人。

3问:省示范高中指标如何分配?

答:2022年继续按照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镇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

4问:到校指标招生对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原则上必须是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人籍一致的应届毕业生;因父母正常工作调动、军人安置、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投资的外来创业人员(以市政府颁发绿卡为准)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我市就读的,必须于转入学校就读至少2年且人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以及之前转回户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学生享受到校指标资格的,必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户籍登记在本市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须有务工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区以外的城区、镇区共同居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地要加强指标到校生资格审核、公示,切实保障异地扶贫搬迁、农村转移人口等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

5问:哪些考试可以享受中考政策加分?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一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证明材料);二是烈士子女(不含军人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三是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证明材料);四是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五是援疆和援藏人员(须提交组织部门正式文件)子女,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六是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中考加分,分别按照《池州市教体局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池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池教体基〔2022〕12号)、《池州市公安局池州市教体局关于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政策性加分事项的通知》(池公办〔2018〕639号)、《池州市教体局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池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池教体基〔2019〕204号)文件执行。

6问:如何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入学?

答: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奋战在抗疫一线医护人员未成年子女重点开展教育关爱的通知》(池教体基〔2020〕1号)文件精神,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认的一线医护人员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即在招生计划内,同分情况下不参与成绩排序。2020年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非医务人员子女比照执行。

7问: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为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各县区教体局依据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8问:普通高中如何录取?

答:普通高中志愿一次性填报,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有关学校和教师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为确保志愿填报公正、规范、严谨,各地、各校在学生填志愿时须由学生及家长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不得变更。录取环节共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特长生、统招生;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统招生、特长生;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同期招生。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9问:如何规范招生行为?

答: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同等的招生权利,遵守同样的招生纪律。

10问:普通高中是否招特长生?

答:为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在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特长生。体育类包括田径、游泳、武术、球类(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科技类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少年科幻画、青少年信息学、个人网页制作。艺术类包括器乐、声乐、舞蹈、绘画、书法等。报考特长生必须是初中应届毕业生。特长生招生类型由普通高中学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自主确定。

正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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