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给他人带来生命危险,今年以来青阳交警秩序中队持续保持严厉查缉酒驾高压态势,近日连续移送四起危险驾驶案。 1月7日21:18分许,张**驾驶皖RS89**小型普通客车在青阳县蓉城镇滨湖西路行驶被执勤交警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安徽公立司法鉴定所检测,血样酒精含量为135.9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1月16日0:45分许,敖**驾驶鄂C325**小型普通客车在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行驶被执勤交警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经安徽公立司法鉴定所检测,血样酒精含量为90.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2月4日21时许,张**驾驶皖RU78**小型汽车在青阳县蓉城镇蓉溪路行驶被执勤交警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经安徽公立司法鉴定所检测,血样酒精含量为102.1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2月10日15:20时许,徐**驾驶皖RZ50**小型汽车在青阳县新河街道行驶被执勤交警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经安徽公立司法鉴定所检测,血样酒精含量为184.8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青阳公安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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