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县林业局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将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放”字当头。全面落实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事项权限下沉到乡镇,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作用,由乡镇林业工作站集中受理、统一送审。乡镇林业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县林业局进行审核审批后直接出具采伐证,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共办理林木采伐证486件,采伐蓄积47260.25立方米,出材量26516.10立方米。
坚持“管”字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事项办理全程可监督、可考核、可追责。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坚决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盗伐滥伐林木案件7起。
坚持“服”字跟上。通过政务公开网、新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林木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让群众及时了解办理事项流程、资料清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积极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完善更新36项林业事项,网上办件覆盖率达到56%,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共受理办结事项675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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