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进一步做好线索摸排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请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参与扫黑除恶行动中来吧!
做好扫黑除恶的宣传员。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积极引导身边家人、同事、朋友弘扬时代新风,让黑恶势力无孔可入,让扫黑除恶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社会正能量。
做好扫黑除恶的战斗员。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等各项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
做好扫黑除恶的监督员。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积极配合学校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1 | 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
2 | 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
3 | 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
4 | 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
5 | 校园欺凌行为 |
6 | 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
7 | 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
8 | 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
9 | 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
10 | 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
11 | 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
举报电话:
东至县公安局:
110或0566-7029029
东至县扫黑办:
0566-7026679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0566-702692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家校携手,打造平安校园、阳光校园,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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