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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温馨提示 [打印本页]

作者: 池州香浓    时间: 2017-6-27 09:49
标题: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温馨提示

一、购买食品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或超市,应注意查验相关检验检疫报告等证明材料,并索取购货凭证;不要图方便、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或采摘、购买自己不熟悉的野菜、野生菌等食物。

二、清洗食品时,对于果蔬类尽可能先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清洗时应采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存留在食品原料表面的细菌,避免造成污染菌的存留。

三、加工食品时,要保持炊具、食具及食物的清洁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加工、处理,防止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相互交叉污染。

四、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从冰箱中取出冷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以杀灭存活的细菌;凉拌菜可适量加入生蒜杀菌。

五、存放食品时,剩饭、剩菜要在冰箱里冷藏保存,最好用保鲜膜包好,以防食物在冰箱内交叉污染;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六、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件齐全、环境整洁、有“笑脸标识”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严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及水产品。

七、网上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如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保留好可疑食物或吐泻物,尽快就医,在外就餐还应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作者: 棉花糖    时间: 2017-6-27 14:55
谢谢提醒!!
作者: 专属天使    时间: 2017-6-28 08:40
食品安全很重要

作者: 专属天使    时间: 2017-6-28 08:40
食品安全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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