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邓柱)日前,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全省34个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省级验收公示》,青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安徽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按照《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方案》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核心,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目前,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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