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阳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惠民实事工作安排,青阳县民政局、财政局合力做好困难老人生活救助工作。6月份,对全县“五保”应保未保、空巢、失独、失能等特殊困难老龄人群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10月份,民政局已完成了救助对象的审核工作,确定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为441人。按照“救助标准参照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救助”的原则,今年确定的救助标准为3200元/人。目前,财政局已安排并拨付救助资金141.12万元,此项资金将在11月底前发放到困难老人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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