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开网约车副镇长被行政警告,事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7月8日消息,当天下午,歙县(纪委)监察局发布“关于王村镇副镇长洪升违纪问题的处理通报”,称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的举报属实,经研究决定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该通报称,2016年6月15日上午,(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经查,情况属实。
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鉴于事发后,洪升主动交代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据了解,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也对这起违规营运案作出处理,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洪升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