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买来才一个月,下雨时却发现天窗漏水。近日,来自青阳县的汪女士一直奔波于4S店,为自己讨个说法。
据汪女士介绍,经过一番挑选,日前,她花十多万元在我市一品牌汽车销售店里,购买了一辆带有天窗的轿车。开着自己的爱车,汪女士满心欢喜。一个月后的某天突降大雨,汪女士雨后无意打开天窗时,意外发现天窗四周出现滴水现象。她赶紧上网查询,得知天窗漏水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天窗导水槽里有一些小沙粒、灰尘导致其堵塞;二是天窗密封胶条出现了“被掀起”移位或者老化的情况。
新买的车出现问题,汪女士心中不悦,怀疑车有质量问题,而且担心积水流到车内使车内座椅等设备腐烂发霉,于是用手机拍下了视频,找到店家反映问题。
在该车销售店里,专业人员经过检测,向汪女士出具了一份证明,认为该车“产品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该店技术人员说,该车的天窗就是这样一种设计,从天窗缝隙漏进去的雨水,能经天窗四周的导水槽排出去,导水槽挂水滴属于正常现象。但才购买新车一个月的汪女士显然无法接受这种解释,表示如果购车时知道这是正常现象是绝对不会选购这款车的。
由于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汪女士带着手机视频及投诉书前往站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维修到不漏水为止。接到投诉后,该局工作人员查阅了相关资料,带着汪女士来到该店进行消费调解。该店的一名责任人称该种车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他们也向生产厂家汇报了该车问题,厂家反馈这个天窗设计合格,不是质量问题。
双方争持不下,始终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僵持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建议用洗车水枪模拟下雨现场试验,看汽车漏不漏水。事实胜于雄辩,喷水后,该车天窗导水槽果然出现积水,汽车一开动就不时有水滴出现下漏。随后,该局工作人员向该负责人耐心的解释了《新消法》和《新三包法》的规定,告知销售方应当将产品的设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向消费者做出介绍,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消费者对使用商品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具有求偿权。最终,该店同意对汪女士进行赔偿,汪女士也很满意本次调解,并用赔偿款购买了店里一款导航产品,双方和气结束了这场消费纠纷。
下午茶 发表于 2015-9-16 09:45
都漏雨了,还叫产品合格????搞不懂
绿豆粥 发表于 2015-9-16 18:28
售后这么差,曝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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