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县民政主管部门于5月19日,召开全县民政所长及社区低保经办人员参加的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5年农村低保年审和城市低保半年审核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年审年检,全面提升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年审年检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将按照“5步骤3榜公示”规范程序开展。5步骤即: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在保对象和新申请享受对象,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会也可受申请人委托代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二是各乡(镇)组织民政所长、包村干部、村干部和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四是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五是由县民政局审批。3榜公示即:审核公示、审批公示、享受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额等,公示时间为7天,便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此次年审年检,严格按照新出台的《青阳县城乡低保操作规程》进行,同步进行城市低保半年审核。年审年检结束后,及时完善、更新低保信息系统数据,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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